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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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
关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廉洁、干净、担当”时代精神,
保证公安警务工作依法公正规范廉洁开展,自觉维护执法公信力,筑
牢执法公正根基,根据《领导干部千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
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
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制定规定,澧县公安
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千预、过问”必登记
领导干部、所有警务人员干预执法司法、过问案件一律汇报并做
到逐一登记、全要素记录。
二、“说情、打探”必拒绝
遇说情或打探案件等情形,坚决拒绝。对不依正当程序提出其它
要求的,通知其根据程序办理。
三、“了解、指导”必留痕
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了解案件情况或提出指导意见的,做到全
方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违纪、违规”必追责
领导干部、所有警务人员有违反“三个规定”禁止情形行为的,
将严肃追责:在案件侦查、公诉、审判等任何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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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公安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关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廉洁、干净、担当”时代精神,保证公安警务工作依法公正规范廉洁开展,自觉维护执法公信力,筑牢执法公正根基,根据《领导干部千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制定规定,澧县公安局郑重承诺如下:一、“千预、过问”必登记领导干部、所有警务人员干预执法司法、过问案件一律汇报并做到逐一登记、全要素记录。二、“说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