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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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做好 2023 年“五一”
劳动节和端午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假日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
各单位,各文旅企业:
2023 年劳动节和端午节假期将至,为统筹做好“五一”劳
动节和端午节全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
森林草原防灭火以及汛期旅游安全等有关假日工作,在全
行业营造“平安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紧盯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
文旅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围绕薄弱环节、
突出重点领域,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发
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单
位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将安全责任
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深入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有关
单位立行立改。二是加强部门间协同,会同相关部门加强
对A级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设施设备、场内
车辆等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强化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引导旅游景区提高应急救助水平,对工作人员开展紧急救
助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对文博、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
游经营单位的指导,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九小”场所消防安
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商业综合体内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消防疏散通道、设施设
备运转等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流量管理,完善安全提
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四是指导督促旅行社和在线
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旅游包车行为,选择符
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严禁使用检查不合格、证件不
齐全的汽车及驾驶员,确保旅游出行安全。五是配合有关
部门做好森林类草原类A级旅游景区内火源管控和可燃物
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做好景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
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六是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
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
民楼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等地。严
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常态化开展火
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组织疏散逃
生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
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安全运营。七是指导
督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
任,培训对象含有18 周岁以下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
于3层,楼层安全出口不得少于2个。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
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对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火灾危险
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等安全隐患问题要立查立改,提高
紧急情况下的组织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履
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引导培训对象(尤其是未成年
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八是与气象部门建立极端天气会
商通报机制,加强极端天气灾害的分析预判,提前向文化
旅游企业发布极端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提醒督促企业
做好大风天气暂停水上项目和户外操作等防风防沙工作,
制定完善防汛预案,强化防汛措施。
二、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要指
导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对照标准规范服务内容、
提高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针对社会反映强
烈的旅行社自增减旅游项目、中途甩团、导游辱骂游客、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向游客兜售物品等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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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2023年劳动节和端午节假期将至,为统筹做好“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全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草原防灭火以及汛期旅游安全等有关假日工作,在全行业营造“平安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紧盯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一是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