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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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
和的节日,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
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双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
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联防联控,落实属地责任,周密系统谋划,进一步
加大节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建筑工
地、水电气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公安机关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社会面管控,严厉打击各
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高度重视因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环境保护、校园管理等引发的矛
盾隐患,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信访形势持续稳定。交通管理部门
要加强节日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路面安全通
行秩序。网监部门要时刻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信息研判,最大限度压缩负
面信息“发酵”空间,为节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大
检查,加大对旅行社、旅游景点和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确保
安全运行。
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严防疫情输入扩散。一要减少大型活动,严防疫
情扩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原
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以及年会研讨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
动,能采取线上的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
位食堂实行分餐制,错峰就餐,减少聚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不组织、不参加聚餐。近期暂停一切宗教、庙会、演出、展
销等活动,提倡不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参与打牌、下棋、跳舞等聚集
性活动。二要倡导移风易俗,降低感染风险。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
不办”。确需举办活动的,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原则,婚事要提
前向村(居)委会申报,丧事要及时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由村(居)委
会向所在镇街报备,并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不邀请县外
亲友前来参加喜事,必要时推迟婚礼,或举办仅限家人至亲参加的小型婚礼。
村(居)委会指定人员全程监督指导服务。凡是举办 50 人以上活动的,及时
报备审批。三要落实常态管理,严格测温扫码。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空间密
闭等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网吧酒吧、影剧
院、台球室、KTV、健身房、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
防疫经理责任制,坚持做好每日员工健康监测、场所定期消毒通风。广大居民
要自觉遵守防疫政策,进入宾馆、饭店、酒吧、网吧、KTV、棋牌室(麻将
馆)等重点公共场所,要主动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提
供72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四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
健康习惯。请广大居民朋友加强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减少在人群密集、空间密闭、空气不流通场所的停
留时间,做到不聚餐、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要强化自主报备,当好抗疫哨兵。7天内从有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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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双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联防联控,落实属地责任,周密系统谋划,进一步加大节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建筑工地、水电气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公安机关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社会面管控,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