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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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办发〔2017〕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
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10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有 关事项的规定》,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管理
监 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
严治 党向纵深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也不断加强和改进。党
的十八 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出了新的
明确规 定。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中央决定对该文件予以修订。现将修
订后的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
部个人 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 遵照执行。
《规定》、《办法》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
治党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执行的实践经验,坚持突出重点,力求精准科学,强
化监督约束,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等作出改进完善。
《规定》、《办法》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执行《规定》、《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
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切实增强
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
行职责,持之以恒抓好《规定》、《办法》的组织实施,加强抽查核实,敢于
较真碰硬,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报告制度
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规定》、《办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
时报告党中央。
中共中央办公
厅 国务院办公
厅 2017 年 2 月
8 日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
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下同);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
部,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
理机构领导人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
(三)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上述范围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
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情况;
(二)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三)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
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
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
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
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
况;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有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规定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 永
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
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
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
记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
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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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也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出了新...